宁夏银川市出台公共服务机构优待退役军人办法
央广网银川1月26日消息(记者许新霞)为了进一步加强拥军优属工作,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,增强军人的荣誉感和尊崇感,近日,宁夏银川市人民政府第35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,出台实施《银川市公共服务机构优待
Category :免费物业云软件
Time ::2019-01-26
Client :

  央广网银川1月26日消息(记者许新霞)为了进一步加强拥军优属工作,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,增强军人的荣誉感和尊崇感,近日,宁夏银川市人民政府第35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,出台实施《银川市公共服务机构优待退役军人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

  根据《办法》规定,银川市户籍的退出现役的军官和士兵,烈士遗属、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可领取“双拥”卡,持“双拥”卡在银川市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服务机构或场所享受优先优惠待遇。其中包括免费乘坐公交车,免费游览银川市行政区域内的旅游景区、公园、博物馆、纪念馆和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,在银川市行政区域内的航空、铁路、长途客运、金融、政务服务中心(市民大厅)等公共服务机构和场所享受优先服务,在银川市行政区域内公立医院及民营医疗机构优先挂号、优先就诊、优先治疗、优先取药、优先住院。另外,优待对象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,持“双拥”卡应当优先收养或入住。对符合条件的孤老退役军人,按照本人自愿原则安排入住敬老院等养老机构。

  按照要求,“双拥”卡申领人需具有银川市辖区或灵武市、永宁县、贺兰县户籍。优待对象通过到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信息采集点采集信息后,在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(乡镇)申办、审验、补办“双拥”卡。优待对象已办理“敬老”公交卡的可转为“双拥”卡。“双拥”卡每两年审验一次,到期未经审验的,自动失效,不再享受优先或优惠待遇。

  办法自2019年2月28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1年2月27日,一些具体要求由银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。